2015年底前全面推行峰谷电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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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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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《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13]2523号),表示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,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
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《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13]2523号),表示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,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,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,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。
通知要求,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,加大居民用电“一户一表”改造力度,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%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,做到抄表到户。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“一户一表”的标准进行建设,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,执行阶梯电价制度。
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,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,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。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,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,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;已经出台的地区,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。
发改委表示,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自2012年7月实施以来,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、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,较好地体现了“保基本”的改革理念,促进了社会公平。
事实上,2012年7月,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已在我国大部分省(区)市开始实行。我国阶梯电价政策的形成历时4年,2008年开始研究,2010年形成了初步指导意见,2012年正式实施。阶梯电价指将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,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,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。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,提高用电效率。
电力行业人士表示,今年以来,电改屡有新动作,深层次改革正在酝酿中,大用户直购电和水电价格机制改革或将成为突破口。
电力改革13年后艰难起步
停滞13年的电力改革终于迎来破冰。全国政协委员、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近日表示,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即将出台。业内认为,此前电力改革进展缓慢主要受各方利益博弈影响,从这次电力改革意见中发电侧和售电侧形成有效竞争、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等表态来看,电力改革市场化路径已经明确,考虑到目前电力增长放缓和煤炭价格低迷,电力改革将不会对电价造成明显冲击。
形成市场决定电价机制
作为今年能源体制改革的排头兵,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2013年开始酝酿,直到2014年12月31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“新电改”方案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,“加快电力、油气等体制改革”,能源领域“体制改革”一词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。3月5日,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也曾透露,正在酝酿药价改革、电价改革。
王禹民介绍,电力体制改革重点解决以下问题:要还原电力商品属性,形成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,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;要构建电力市场体系,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;要支持清洁能源发展,促进能源结构优化;要逐步打破垄断,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,调动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积极性,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;要转变政府职能,进一步简政放权,加强电力统筹规划。
具体的改革措施包括,建立市场化交易体系,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,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形成有效竞争,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;理顺电价形成机制,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,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。
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指出,此前我国电价都是政府定价,不能反映出商品价值和市场供需,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。通过推进电价改革,发电侧和售电侧形成有效竞争,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,有利于形成市场化的电价,理顺上下游价格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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