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整供暖结构才能实现风电供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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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7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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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名专家均认为,用风电场捆绑热力站,风电多发,补偿制热亏损的模式,小范围示范可以,大规模推广则不宜。
风电供暖发展模式的偏差背后,是北方地区扭曲的用能结构。
北方供暖用能巨大,占全国能源消耗的四分之一,现状是大量采用燃煤锅炉。一般来说,北方供暖区省会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占比近50%,其余部分由散烧锅炉供暖。地级市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占比约20%,剩余为散烧锅炉,再往下,供暖基本都由散烧煤炭解决。这种用能方式能效低下、污染严重,是霾压中国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吊诡的是,北方供暖区电能充足,清洁能源丰富,是风电、光电发展的重要区域,也是“十三五”风电、光电发展的重心。以风电为例,规划中的7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,6个位于这一地区。
但这片区域却因为就地消纳能力不足,外送又不畅,是弃风的重灾区。事实上,不仅弃风,这片区域还弃光、弃火,尤其在东三省,火电利用小时数一降再降。一边是燃煤污染环境,一边是清洁能源大量浪费,多位专家呼吁,北方部分地区已经具备用电制热代替燃煤供暖的资源条件。
症结在于电制热的经济性。在现行的电价、热价体系下,电制热是个赔本的生意。
以大唐洮南风电供暖项目为例,这个项目经测算,当电价在0.1元/千瓦时之时,电制热才有经济性。但现实即便购买低谷电价,每千瓦时价格也在0.4元以上,这意味着每用1千瓦时电去制造热能,就会亏损0.3元。
实践证明,在不改变现行电价、热价的前提下发展电制热,不具备可行性。而突破电价、热价的现行机制,必然会影响到既得利益群体。
如下调供暖电价,则需要发电侧同时下调上网电价,如此才能保证电网售买平衡。而上调热价,则影响到社会千家万户。
从长远来看,清洁能源供暖,理应享受比燃煤供暖更高的热价。但调整热价需要考虑社会经济承受能力,在实际操作中需谨慎推进。前期可由政府承担主要成本,再适时调整。
如果电制热对燃煤供暖形成规模替代,就可以大大增加地方用电需求,进而缓解包括弃风在内的一系列限电问题。
而改变北方供暖用能结构,只能是政府发挥主导作用,从这个角度看,这次风电供暖《通知》把将主导权转给地方政府,将给未来创造更多可能性。